張婷制度始於東漢。顧在研究制度時曾說:?撞郎事件始於漢明,那麽後人是怎麽了?。後來,歷代皇帝都記載官員在法庭上受到棍棒的懲罰。在隋朝,由於文帝的猜忌,官員們經常因為心情不好而在法庭上遭到棍棒的毆打。當時尚書左仆射高炯,秀才,等人勸文帝:?法庭不是殺人的地方,法庭不是懲罰的地方?。唐代,舊唐書?張廷軒含:?當時的建議主管蔣挺判工作人員較輕,於是將工作人員告上法庭。有壹天,蔣廷黻觸怒了唐玄宗,玄宗下令在法庭上打蔣廷黻。此事遭到監國張廷宣等大臣的強烈反對。他們是怎麽想的?宮人,壹個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官員,誰犯了罪就殺誰,流的時候也沒法做主。。
到了元朝,朝廷工作人員開始被濫用。這時候不僅皇帝用宮廷杖做官員,就連後妃也開始用宮廷杖做官員。同時,即使不是官員的人也是由皇帝執行的。竇默傳:?獵人丟了壹只鸛,皇帝生氣,朝臣或從旁大聲說,加重罪行是應該的。皇帝討厭它,迎合它,獵人不問?,說壹個獵鷹獵人丟了壹只獻給元帝的鸛,元帝大怒,於是下令給獵鷹獵人壹根權杖。
當然,張婷真正被濫用和制度化是在明朝。
明代張婷實施的次數和規模可以概括為三個時期,呈現出由少到多、由盛到衰的趨勢。
壹、萌芽期:洪武至天順時期。明朝使用張婷的帷幕是從朱元璋開始的。洪武八年(1375),刑部尚書茹?吳厭倦了文字,他說了很多,他太平原和傲慢,他的工作人員在朝鮮。這是明朝第壹次記載法院工作人員的執行情況。當然,雖然朱元璋開創了明朝使用四合院的先例,但洪武使用四合院的次數並不多。比如洪武十四年(1381),工部尚書受胡案拖累,被洪武打死當了院棍。
此後,關於文健和永樂時期的宮廷工作人員,沒有確切的記載。究其原因,第壹,文健忙於削藩,無暇顧及大臣的行為,而文健在位時間太短,所以宮廷幕僚從來沒有發生過。其次,永樂皇帝,他之所以不執行法院工作人員,並不是因為他仁慈,而是因為他多采用屠殺敢於反對他的官員,輕判入獄的方法。
之後的洪熙、宣德、正統、景泰、天順等五代都有記載朝廷幕僚的執行,但很少。比如洪熙朝,仁宗在位的記錄只有壹個。弘熙元年(1425),翰林看了李世勉的信,勸仁宗不要太沈迷於女色,從而激怒了仁宗。仁宗於是命令武士撲向金瓜,朝廷打李世民的時候,打他?斷筋三號,妳拖死了多少人?。總之,在天順王朝之前,張婷在明代還處於萌芽狀態,對張婷的刑罰執行並不頻繁,規模也不大。
二、洪水期:成化至萬歷年間。從天順開始,明朝朝廷人手開始泛濫,因為皇帝太懶,宦官太亂。這個時候,官員只要得罪了皇帝和宦官,就有很大概率受到朝廷的懲罰。比如成化十五年(1497),因為侍郎馬文升,還有牟豐等。激怒了知望,正確的官員,知望然後設計和誣陷他們。最後,馬文升的侍郎牟奉、李俊、王睿等56人,都得到了任命。再比如成化十八年(1482),李善等人上書萬貴妃幹預政治,憲宗壹怒之下,下令錦衣衛在午門從京到寧,各判二十。
當然,在弘治朝,孝宗皇帝是壹個虛懷若谷、謙和可諫的皇帝,也是明朝為數不多的對朝臣慷慨的皇帝,所以宮廷幕僚壹度被禁止,在弘治朝沒有出現。但是,到了鄭德王朝,由於武宗貪玩,不喜歡官員的勸諫,所以又起用了朝廷的幕僚,而且在頻率和規模上都比前朝更多、更大。此時出現了士大夫被諫、群毆的情況。鄭德十四年(1519),石喻淑芬、黃公等人諫武宗南巡,武宗大怒,下令?淑芬、黃公等壹百四十六人,死了十壹人?。
自鄭德以來,嘉靖、隆慶、萬歷等朝代都像鄭德王朝壹樣使用宮廷杖,呈現出使用頻繁、覆蓋面廣的局面。比如嘉靖三年(1524),由於壹場大的禮儀之爭,大臣們反對嘉靖把親生父親追為科舉,嘉靖大怒,下令將奉熙等五品以下官員拿下。再比如萬歷五年(1577)。因張不忠,不合禮,吳中行被編,趙永賢被審,和進士被彈劾。結果,吳中行和趙永賢每人有60根,木易、沈思孝和鄒元標每人有80根。總的來說,鄭德以後朝臣的數量和規模達到了頂峰,尤其是嘉靖朝,朝臣的使用頻率達到了頂峰。四十余年,棍殺朝臣,倍上壹代?。
三、衰落期:萬歷後期至明朝。萬歷後期,由於宗申幾十年不關心政治,不問政事,他厭倦了頻繁進諫的官員。宗申對此置之不理,既不處罰也不問他們的表現,因此法院工作人員壹度被拋棄。天啟年間,張婷因魏忠賢越權再次投入使用,但此時與鄭德、嘉靖年間相比,張婷的頻率和規模相對減少。
到萬歷末年,朝臣的數量減少,甚至廢除。原因如下:首先,明末大部分皇帝不問國事。英國和憲法之後,同情少,調查之風熾烈,罪行巨大,案件堆積如山,但目的是自下而上,不要問,不要死,壹紙交獄,特別慘。所以總結明朝刑法,廠衛終結?。其次,明朝皇帝逐漸意識到朝廷幕僚的危害,不想激化與文人的矛盾,所以對朝廷幕僚的使用逐漸減少。
當然,不管明代四合院的數量和範圍有什麽特點,但四合院在明代永存是真的。除了在、永樂、弘治等朝代被禁止外,明朝的朝臣在其他時期從未間斷過,甚至在明朝皇帝在位的任、宣兩朝也是如此。
那麽很多人可能就不理解為什麽明朝的皇帝那麽喜歡用棍棒懲罰官員了。
第壹,重典治吏。眾所周知,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從卑微的出身開始的。他年輕的時候,因為貪官的盤剝,家破人亡。因此,鑒於元末因紀律松弛、官僚腐敗而導致民不聊生、國家滅亡的教訓,朱元璋自登基以來,壹直稱帝。重碼官僚?作為壹項基本國策,朱元璋認為前朝之所以到處腐敗,是朝廷善待官員?太寬大不知道?因此,對官員進行嚴格的監督,用嚴厲的懲罰來震懾文武官員的腐敗之心。
而朱元璋實行的是宮廷幕僚?重典為官?在過程中使用的專門針對官員的刑罰,其目的就是通過使用朝廷工作人員羞辱甚至血腥的手段,讓官員懼怕法律和災難,最後變得像狗和羊壹樣,受皇帝驅使。洪武八年,刑部尚書儒上書數萬字,勸誡洪武慎殺,惹怒了洪武,他被殿上工作人員勒令暴打。此後,朝廷幕僚大行其道,愈演愈烈,不少人被幕僚殺害,如朱元璋的侄子朱文正、工部大臣向雪等。此後,朱元璋的宮廷杖作為祖制被其後代延續下來,使用頻率更高,範圍更廣,更甚。
第二,朝廷幕僚更便於明成祖懲罰官員。張婷不是《大明法》所包含的刑罰,也就是說,它是法外之法,它的使用不受任何條款的約束。所以很受想對付不聽話官員的皇帝的歡迎,因為它的特點。首先,宮廷幕僚是法外之法,所以對皇帝沒有約束力。皇帝使用它不需要壹系列的原則和依據。是否實行,完全取決於皇帝的意誌。皇帝執行與否,執行的程度完全取決於皇帝本人。這樣壹來,朝廷工作人員的隨意性和獨斷專行,可以說極大地方便了那些懶惰、不愛諫的明朝皇帝們的過激行為。
其次,朝廷的工作人員可以直接為明朝皇帝所用。在明代,懲治罪犯,要經過刑部審判,然後送到大理寺審查。同時,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他們還得接受都察院的監督。有時候遇到大案要案,還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聯合審查。之後,他們可以相應地懲罰罪犯。這個過程,需要很長的時間,這不是皇帝能等的。這樣,朝廷工作人員的法外之刑自然深受皇帝喜愛。這種在法律條文上面沒有明文列舉的刑罰,不需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同意,只要皇帝願意,隨時隨地都可以實施。
第三,明朝皇帝多是不按常理出牌的高手。縱觀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明朝出了最奇葩的皇帝,有喜歡奶媽的,有喜歡蟋蟀的,有喜歡木匠的,有喜歡將軍的。從這些習慣可以看出,明朝皇帝大多是不按常理出牌的高手,都是獨立自主,不計後果的皇帝。所以也就不難理解明朝皇帝為什麽習慣性地對官員實行這樣的侮辱了。
同時,自明朝皇帝朱元璋以來,他們與官員的關系非常緊張。他們大多看不起官員,只把他們當成自己趕的狗和羊。比如朱元璋曾對某大臣說:金杯隨君飲,白刃不饒?;武宗的首領朱厚照也公開指責大臣:?臣子經常做壞事,老公也知道?;崇禎皇帝朱由檢曾經在壹次宮廷會議上告訴他的大臣:?文武官員和我壹直都不值得信任。誰願意精神紮實的工作,只是壹味的指責別人?。這樣壹來,我就想問問這樣看不起官員的明朝皇帝們,怎麽能不濫用權杖,讓他們肆無忌憚地懲罰官員呢?
總的來說?張婷?是明代君主專制制度發展的具體表現,是壹種必然的懲罰。在明朝君主專制高度發展的時期,雖然《大明法》、《大觀》等法律條文可以滿足維護君主專制的需要,但明成祖要想維護君主專制的絕對,就必須依靠格外殘酷的法外刑來實現和鞏固,所以朝廷工作人員的法外刑被明成祖濫用也就不難理解了。明朝皇帝希望通過朝廷幕僚來嚇唬官員,讓他們變得像狗和羊壹樣,被皇帝趕盡殺絕。在他們看來,只有讓官員敬畏自己,才能穩固明朝的統治,實現長治久安。
另外,我們需要註意的是,宮廷幕僚雖然是法外之刑,由皇帝決定是否執行,但也有壹定的制度和規則。
首先,雖然皇帝可以自行決定向某個官員獻殷勤,但是朝廷的執行人員也必須經過相應的程序。據弘治元年,時任刑部尚書的何提到:?在舊制度下,請人調查此事,派遣人員必須去打官司配號再行動?,也就是壹旦皇帝決定了?張婷?處罰相應的官員,陪同皇帝李思的太監會起草嗎?駕駛崗?如妳所願,然後呢?駕駛崗?起草完成後,再加蓋鑒的印章,太監將這份遺囑交給錦衣衛的官員,由他陪同,到刑部衙門辦理簽發法院工作人員的手續。手續辦妥後,就可以按期執行了。
而如果不遵循以上規則,法院工作人員就無法正常執行(當然,如果遇到強勢皇帝,比如嘉靖,也不需要簽批,直接作為法院執行即可)。明孝宗在弘治時期重申:請人調查事情時,必須給予含蓄的贊許,以防強奸。這是我們祖先的舊制度,我們必須遵循它,所以我們必須把它作為壹種慣例來遵循。該批的時候批,不要出錯?如果不在刑事庭辦理簽發手續,法院工作人員是不允許執行的。明朝萬歷年間,由於錦衣衛得不到背書,內廷工作人員無法執行死刑。當時由於刑部官員空缺,錦衣衛指揮羅司扮演宗申。如果妳想服從命令,妳可能會觸犯法律。乞帝會遇在候刑部服役的曾汝昭、韓繼忠,屆時任命。有人貼,目的不記錄。。
其次,張婷的行刑地點壹般固定在午門,由錦衣衛負責行刑,監督儀式的太監監督。負責行刑的錦衣衛會接受專業訓練嗎,比如鄭德時期?南禦史李希非法貪官,觸怒了劉瑾,並將工作人員糾正了30?但由於朝廷工作人員有壹段時間處於被拋棄的狀態,錦衣衛長時間不執行,有些生疏,所以當時要經常訓練。
至於為什麽要訓練,那是因為明太祖對輪流毆打宮廷工作人員的方式有特殊要求。明朝宮廷工作人員分為哪些?用心打?然後呢。真打?,其中?用心打?基本上就是死亡,然後呢?真打?可能會造成殘疾,但至少不會死。用什麽樣的毆打方式,是由監督刑罰的太監根據皇帝的密令決定的。如果太監張開腳趾,是什麽?真打?相反,如果太監的腳趾是閉著的,那是?用心打?。最後,明朝的朝臣大多是北京的四品以下、品級較低的官員。比如嘉靖初年,在大禮儀之爭中,嘉靖下了壹道聖旨。人生不到四品?他們都受制於壹個朝廷的幕僚,但嘉靖沒有對四級以上的官員實行壹個朝廷的幕僚。由此可見,明代宮廷工作人員的對象確實是有等級限制的。
壹般來說,壹般情況下,明朝的法院工作人員需要遵循壹定的規則和制度。首先,張婷的行刑地點不在朝廷之上,而是在午門,由錦衣衛行刑,太監監督。其次,對於要由皇帝處決宮廷工作人員的官員,遵循的是先逮捕,皇帝發函,待禮監、錦衣衛、刑司等手續完備後,再擇日處決該官員。最後,對於朝廷工作人員的嚴厲程度,也是按照皇帝的密令來執行的。妳會死嗎?用心打?,想活嗎?真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