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切實加強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促進我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競爭優勢的產業,全面提高我市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現提出以下意見:
第壹,從南陽的長遠發展出發,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
(1)新形勢下必須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知識產權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技術創新、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提高經濟競爭力的基本法律制度。當前,知識產權在經濟、科技發展和提高綜合競爭力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已經成為衡量壹個國家和地區科技創新能力和經濟競爭力的關鍵和核心要素之壹。加強知識產權工作,進壹步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有效保護知識產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維護公平競爭和經濟發展安全的需要;是激發創新精神,充分體現黨的“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方針,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全面提高我國國民經濟整體素質的需要;是適應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推動技術創新,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升產業競爭力的需要。各縣市、各部門要認清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把知識產權放在重要位置,做好工作。
(二)重視知識產權宣傳教育。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河南省專利保護條例》納入普法工作計劃,加強對幹部職工學生特別是領導幹部的保護。新聞單位要加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營造重視知識產權的輿論氛圍。
(3)加強知識產權隊伍建設。在短時間內,培養壹批精通知識產權業務、熟悉世貿組織規則、能夠熟練處理國內外知識產權事務的復合型人才;同時,大力培養專利、商標、版權代理、評估、許可貿易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提高科技競爭力。
要大力扶持各類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完善服務體系,促進行業合作,全面提高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業的整體水平。知識產權管理等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政策,為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發展環境。建立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監管機制,實行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審查制度,實行知識產權中介服務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實施統壹管理,規範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各類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應用先進的網絡技術,建立服務網站和各類專業信息數據庫,不斷豐富服務內容,滿足國內外市場需求。
第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營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環境。
(壹)清理和廢除各種不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知識產權法規的方法和制度,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行為準則。科技、計劃、經貿、外貿、城建、教育、知識產權管理等部門要按照世界貿易經濟集團的基本貿易規則和知識產權保護規定,盡快清理與其不相適應的各種方法和制度,履行我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應承擔的義務。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我市知識產權管理的地方性政策,為我市調整經濟結構、加強技術創新、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服務。
(2)嚴格執法,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進壹步提高執法能力,加大執法力度,重點抓好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商品流通、技術貿易、作品創作和傳播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查處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及時有效處理知識產權糾紛。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提供國內外舉報、投訴和咨詢服務。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專利、商標、版權、海關、公安、質檢等部門組成的知識產權協調機構或者辦公會議制度,協調全市的制定、執法和涉外知識產權事項。海關和外經貿部門要強化進出口貿易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實行進出口商品知識產權備案審查制度,確保進出口商品知識產權不受侵犯。市縣各級公、檢、法、部門要進壹步配合知識產權部門的執法工作。
(3)完善和規範政府各項計劃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科技城市建設。教育、規劃、經貿等部門在制定各項規劃時,要圍繞戰略重點和優先發展領域,加大對能夠形成知識產權首會的原則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具有或可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項目,逐步減少對仿制的支持,盡快形成壹批具有良好知識產權的產品和產業,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
要把科技計劃體制改革與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把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特別是有效專利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各類科技研發計劃實施效果的主要評價標準之壹。重大科技項目必須檢索國外專利文獻,分配給重大科技項目的經費應包括專利申請經費。在組織項目驗收或者科技成果鑒定前,科技成果完成人應當提供完整準確的知識產權報告,重大科技項目應當將發明專利的獲得作為重要的項目目標。對於產業化的科技成果,首先要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尋求法律保護,才能產業化運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對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的項目立項、實施和評估中涉及的知識產權工作給予指導。科技計劃立項前,國內外專利文獻檢索和科技成果完成後的知識產權報告,由知識產權部門組織實施。
(四)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創新,支持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培育和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業。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當研究和把握國際知識產權發展趨勢,適時制定和調整本市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引導企事業單位有效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積極參與國際經濟競爭。將擁有的知識產權數量,特別是專利數量和管理制度完善與否,作為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軟件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認定、使用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資金和擔保資金的重要指標和條件。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資金應重點支持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技術項目的商業化、產業化和國際化。
要將工業技術改造資金向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符合我市結構調整方向、具有良好產業基礎和發展前景的項目或產品傾斜。擁有專利、馳名商標、註冊計算機軟件等知識產權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優先支持各類科技研發、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計劃、資金和信貸,支持專利技術產業化。對專利技術產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發明人,有關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和表彰。
鼓勵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專利技術孵化器和知識產權交易市場,通過孵化將專利高新技術推向市場,加快產業化。引導其成為知識產權密集、創新能力領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知識產權示範基地。
(5)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機制。要把知識產權工作納入研發、生產和經營的全過程。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實行規範化管理。有條件的單位,特別是大中型企業和科研院所,要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制定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知識產權咨詢和信息,監督和協調知識產權工作的實施;協調解決企業知識產權糾紛。獲得政府資助;重大、關鍵研發和產業化項目必須安排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制定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計劃、目標和措施;在項目研發過程中,積極與國外高校、研究機構和企業合作,及時跟蹤信息,調整研發方向和內容,提高研發起點,避免低水平重復、盲目引進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實施項目專利分析評估制度,建立和使用相關領域專利信息數據庫,動態跟蹤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調整研發計劃。成果取得後,應及時進行專利申請、商標註冊、作品和軟件註冊,依法獲得法律保護和正確使用。
三、建立激勵機制,促進我市自主知識產權的蓬勃發展。
(1)拓寬資金籌措渠道,逐步增加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
從2003年到2005年,市財政要安排壹定的專利專項資金。用於專利執法、專利項目申請資助和專利技術發展基金設立。市科技、知識產權和財政部門應制定具體措施,加強項目資金管理。鼓勵企業和個人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用於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2)強化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企事業單位和科技人員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授權後3個月內,按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向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支付獎金;專利權人許可其實施的,可以按照許可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向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支付報酬。在專利轉讓和實施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報酬份額不得低於獎勵份額的50%。單位自行實施的,可以在專利權有效期內每年按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凈收入的5%或者按外觀設計專利凈收入的1%的比例向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支付報酬。以專利權入股的股份制企業,可在專利入股時以25%的股份獎勵發明人,發明人可根據所持股份分享收益。
企業註冊時,重大專利技術和馳名商標可占註冊資本的35%,另有約定的除外。企業資產進行分組或成立中外合資企業時,必須對原企業的專利、商標等無形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後作為資產重組的壹部分進行定價,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支持以馳名商標和高新技術專利為龍頭的企業。;組建企業集團,進壹步增強競爭優勢,爭創中國馳名商標,提高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鼓勵企業積極發展國內自主版權,註冊軟件著作權;支持植物新品種保護申請。科技進步獎的評審應以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為主要條件之壹。授權發明專利可以作為推薦和參加國家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和省級科技進步獎評選的重要條件。專利授權可以作為科技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職務晉升的重要條件和依據。各級科技、人事部門要盡快制定相應的措施。逐步扭轉“重成果輕專利”的現象,在科技活動評價體系上向國際標準靠攏。
(3)鼓勵和引導計算機軟件產品的自主開發和生產,加強數字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和版權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法律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各類計算機軟件產品給予優先保護。嚴厲查處組織生產、制作和銷售盜版軟件的行為。
四、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
市政府決定成立知識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工商、版權、科技、規劃、財政、人事、經貿、外貿、海關、司法、公安、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綜合協調涉及全市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大問題。市知識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設在市知識產權局。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強化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職能,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協調、監督和服務。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保障知識產權工作的順利開展。
2002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