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該委托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註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壹致。
註冊流程
商標註冊必經流程包括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完成五個階段。
第壹階段:申請
準備好申請文件報送到期商標局後,3-5個工作日就可以取得商標的受理回函。
第二階段:形式審查
自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4個月左右的時間發紙質《受理通知書》,收到紙質《受理通知書》即證明申請文件已通過了商標局的形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第三階段:實質審查
受理通知書後約6-8個月的時間實質審查完畢,通過實質審查的由商標局發布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三個月。
第四階段:初審公告
初步審定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由商標局發註冊公告,註冊公告即證明了該商標已被核準,商標申請人取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
第五階段:註冊
自發布註冊公告之日起約1-2個月左右的時間即可以取得商標註冊證。
註意:商標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期間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