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商標已經擁有了全世界通行的註冊和保護制度,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對商標的註冊和使用都有著嚴格的規範。商標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圖形,也可以圖文結合。不過總會出現這種“打臉”的現象,那就是有些商標會含有“錯別字”。
當然這並不是代表沒有發現,有些可能是歷史悠久、有些可能是約定既成、有些可能是創意構思,最終這些都被消費者們理解和認可了,就像古文中的“錯別字”我們現在叫做“通假字”壹樣。
針對商標中的“錯別字”,網友們有兩種主流看法:
商標作為社會文化的重要構成,應該承載者文化傳遞的重要責任,錯別字很容易混淆正確的寫法,使許多原本就不能確認的消費者更容易弄錯;
有些反而更合理且更有創意,像“融360”商標中將“融”字裏的最下面替換為“¥”,同時做了醒目的金色突出,表明企業自身的金融屬性。
但在小編我看來:企業還是有小心思在裏面的,畢竟純文字的商標在檢索審查的時候很容易構成近似,而將文字設計壹下,寫成所謂的“錯別字”就能稍微避開壹下這個問題;
有些時候甚至還能起到防偽的作用,因為商標上的壹些小瑕疵或者小細節也許只有設計申請的人自己知道,盜版的人自然不會知道(就好比今年的奧運會,巴西人自然不會知道中國國旗的小五角星的星尖是對著大五角星的中心的)
當然除了像“融360”這樣的企業之外,甚至許多世界500強集團和百年老字號還有全國皆知的大眾消費品商標,都有著惹人爭議的“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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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二大國際化零售連鎖集團家樂福的中文商標中“家”字,曾經就因為少壹撇引發不少消費者的爭議;
2
而百年老店全聚德的“心”上缺壹橫,也曾被吃完烤鴨之後的食客引為談資;
3
吉野家的“吉”字,上面的“士”就被寫成了“土”;
4
大眾知名的牛奶品牌蒙牛的“蒙”字也少了壹撇。
相信並不是這些企業商標的設計者不識字,而是由於從書法美觀的角度或者創意設計角度,對筆畫進行了簡寫或者是演繹。不過究竟企業商標是否需要以承擔文化傳承和文字教育為主,還是設計創意和品牌文化訴求為先,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消費者買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