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管轄權: 1. 侵權行為地 的確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 產品質量糾紛 的管轄。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3.名譽權案件管轄的確定。名譽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 侵犯著作權 案件管轄的確定。 ( 1)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轄 。 ( 2)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壹個被告的侵權行為是師弟法院管轄;僅對其中壹個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是師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 3)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5. 侵犯專利權 案件的管轄。 ( 1)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2)原告僅對侵權產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壹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銷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 侵犯商標權 案件。因 侵犯註冊商標權 專用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