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原因是《航海王》比《海賊王》更容易讓人接受。在國內市場,大眾媒體壹直宣揚正能量,敏感話題與血腥暴力等壹直會被和諧。而海賊顧名思義就是盜賊之類,是貶義詞。漫畫中的黑胡子就是真正傳統意義上的海賊形象,無惡不作,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反觀路飛壹行人,他們可從來沒有幹過傷天害理的事。
《海賊王》漫畫至今已經連載20多年了,多年連載也保持了極高的熱度,還被吉尼斯世界紀錄官方認證為“世界上發行量最高的單壹作者創作的系列漫畫”。但不知何時我們搜索“海賊王”,彈出的卻總是《航海王》,才發現原來悄悄改名了。
很多人的第壹反應肯定是廣電爸爸出手了,“賊”字需要被和諧,但是廣電表示:不背這鍋!秉承日漫起名只用壹個英文名的習慣,尾田大神最初只給這部作品起名《ONEPIECE》,那麽到了中國就有了臺版翻譯的《海賊王》以及港版翻譯的《海盜路飛》。
小時候星空衛視播放的就是臺版的《海賊王》,壹度在內地大火,但是《ONEPIECE》發行商集英社起初並沒有意識到版權的重要性,在2007年只申請註冊了“航海王ONEPIECE”之類的商標,遺憾並沒有註冊“海賊王”商標。
而在同年北京壹家名叫“隨手互動”的遊戲公司註冊了“海賊王”商標。隨手互動作為“海賊王”商標擁有者,後來陸續註冊了“熱血海賊王”、“夢想海賊王”、“小小海賊王”等等關於海賊王的商標多達幾十類,但是發行方集英社只有“航海王”。
這也導致《海賊王》國內暢銷之後,所有的手辦、遊戲產品等動漫衍生品全部歸為侵權產品,侵誰的權?就是“海賊王”商標擁有者隨手互動。那麽隨手互動這樣做有什麽好處呢?---做遊戲的同時收侵權費。僅在2017年。
隨手互動起訴兩家公司侵犯其“海賊王”商標權,獲得賠償款29370330.99元,其利益可見壹斑。其實隨手互動先前與《航海王》國內版權方有過交涉,要求800萬價格出售“海賊王”商標,但是最終交涉失敗也就不歡而散。
最後,國內再也見不到《海賊王》,更名為《航海王》。不了解情況的網友以為主角從海賊-王路飛變成了航海-王娜美(娜美是草帽團的航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