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美國專利號格式:
美國由序列號、專利申請公眾號或授權號組成,申請公眾號的格式為4位年份序列號。
比如:20060100198,20050158320。授權號的格式由1-7位數字組成。
比如:5575155,0123456。沒有類別代碼。
另外,美國專利的有效期和中國壹樣,也是從申請日算起,發明20年,設計10年,而美國沒有實用新型專利。
二、美國專利號的特點:
(1)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各種申請分為幾類(例如,發明專利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臨時專利申請等。),每個應用循環編號。周期的年齡跨度各不相同,這是由申請量決定的。壹般來說,各種專利申請號在每個周期內從1到999999連續排列,循環往復。
(2)為了區分不同周期的申請號,使用申請號流水號。這對美國專利文獻的數據庫檢索非常重要。
(3)申請號的序號也用於表示申請類型:
01-28用於發明和植物專利申請,兩者混合使用。比如08/101840是植物專利申請號,08/101841是發明專利申請號。至此,發明專利申請進入11循環。
29用於設計應用
60用於臨時應用
90為單方復審請求
95要求雙方重新審查
需要註意的是,美國專利說明書的扉頁中常見1 ~ 6位的申請序號,如Appl。編號:1,申請編號:600 000。近年來,美國專利商標局開始在專利說明書的扉頁中公布申請號的序列號,並規定專利申請號由兩位序列號和六位申請序列號組成。如位數不足,應填零,如申請號:09/00006544。
三、美國專利說明書的文獻號的特點:
(1)自2001以來,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了兩種公開說明書:發明專利申請和植物專利申請。出版號由兩部分組成:四位數字的出版年份號和七位數字的出版順序號。如果位數不足,則用零補足。需要註意的是,發明專利申請和植物專利申請包括重新公布的文件(A2,P4)和更正的文件(A9,P9),所有公布的文件均按序號順序排列,如US。
2006/0070159 P1,US 2006/0070159 A1 .
(2)其他專利文獻按其各自的序號排列,如US 6654321 B1,US PP12345 P2。
(3)在2001之前,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的專利文獻往往使用英文縮寫來表示文獻類型,如Des.456789,RE 12345。自2001起,美國專利商標局全面采用WIPO標準ST.16《識別不同類型專利文獻的推薦標準代碼》中規定的專利文獻類別識別代碼,但仍保留在投稿號前使用英文縮寫、簡稱或首字母表示文獻類別的做法,如RE 12345 C1,PP 66。
四、美國專利文獻描述項目識別碼
專利文獻的描述項目,簡稱描述項目。源於壹般圖書文獻的描述項,僅用於專利文獻的描述,是專利說明書扉頁上公開的專利信息的特征。巴黎聯盟專利局間信息檢索國際合作委員會(ICIREPAT)制定了專利文獻描述項目的統壹識別碼。由此,專利文獻的描述達到了國際統壹標準。
具體含義如下:
10文檔標記
(11)文件號(專利號)
(12)文學類
(13)基於WIPO標準ST.16的文檔類別代碼
(15)專利修改信息
(19)公布專利文件的國家或機構
20應用數據
(21)申請號
(22)申請日期
(23)其他日期(包括展覽會的登記日期、臨時手冊的提交日期和完整手冊的登記日期)。
(24)所有權的生效日期
(25)公布時原申請的語言
(26)出版語言
30優先數據
(31)優先權申請號
(32)優先權申請日期
(33)優先考慮國家或組織。
40文獻的已知日期
(41)未經審查和專利批準的說明書被公開閱讀或被接受復制的日期。
(42)將已經審查但未被批準的專利的說明書提供給公眾閱讀或者接受復制的日期。
(43)未經審查批準以類似方法印刷或者公布專利說明書的日期。
(四十四)未經審查批準的專利的說明書以印刷或者類似方法發表的日期。
(四十五)專利說明書經審查批準後以類似方法印刷或者公布的日期。
(四十六)以印刷或者類似方法公布專利權的日期。
(47)獲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可供公眾閱讀或復制的日期。
(48)修改的專利文件的公布日期。
50技術信息
(51)國際專利分類號,縮寫為Int.Cln,cl右上角的數字表示IPC的版本,例如Int。Cl3表示IPC的第三個版本。
(52)國內專利分類號
(53)國際十進分類法編號
(五十四)發明名稱
(55)關鍵詞
(56)已發表的專利技術文獻
(57)摘要和專利項目
(58)審查時要搜查的對象的範圍。
與國內專利文獻相關的其他法定參考項目
(61)補充專利
(62)分案申請
(63)繼續申請
(64)專利的重新公告
(65)與申請相關的早期公布的專利貢獻號。
(66)被現有文獻替代的在先申請的申請日和申請號,即在同壹發明的在先申請被駁回後提出的後壹申請。
(67)專利申請的申請日和申請號,或授權專利號,以及在此基礎上提交的現行實用新型申請或註冊實用新型(或類似的工業產權,如實用新型證書或實用新型創新)。
(68)補充保護證書的基本專利號和/或專利文獻公開號。
70專利文獻相關人員項目
(71)申請人名稱(或公司名稱)
(72)發明人姓名
(73)受讓人名稱(或公司名稱)
(74)律師或代理人姓名
(75)也是申請人的發明人的姓名。
(七十六)發明人、申請人和受讓人的姓名。
80/90國際組織的相關項目和與補充保護證書法相關的數據。
(81)專利合作條約指定國
(83)根據布達佩斯條約由微生物保存的相關信息
(84)根據區域專利公約指定的締約國。
(85)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第23條(1)或第40條(1)進入國家階段的日期。
(86)國際申請的描述項目,如申請號、公布語言和申請日。
(87)國際專利的編號、語言和公布日期。
(88)歐洲檢索報告的出版日期
(89)保護文件互認協議的來源國和文件號。
(91)根據PCT提出的國際申請的日期,該申請在壹個或幾個指定國家或選定國家因未進入國家或地區階段而無效,或未進入國家或地區階段的確認日期。
(92)國家首次允許向市場供應藥品的日期和編號(用於補充保護證書)
(93)首次允許供應當地經濟* * *市場的編號、實施日期和國別(用於補充保護證書)。
(94)補充保護證書的有效期及有效期屆滿的計算日期。
(95)受基本專利保護並已申請補充保護證書或已被授予補充保護證書的產品名稱。
(96)區域申請數據,即申請日期、申請號和最初提交申請時使用的任何語言。
(97)地區申請(或授權的地區專利)的公布數據,即公布日期、公布號和申請(或專利)公布的可選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