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紙質申請,收費標準(按類別):150元。接受電子發文的網上申請收費標準(按類別)是0元。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變更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變更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註冊人的地址也就是商標權人的所在地,因街道門牌改變或企業改變原地址的,應及時提出變更註冊人地址的申請手續。變更註冊人地址需提交變更商標註冊人的地址申請書,如有代理人還需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商標局審核後,予以變更。
申請變更註冊人地址時,應註意全部註冊商標壹並辦理變更,地址的填寫要詳細,以郵寄能送達為準。
其他變更申請是指除變更註冊人名義和地址以外的,法律允許變更的其他註冊事項,如縮小使用商品範圍,變更代理人等。變更其他註冊事項需填寫變更商標其他註冊事項申請書交商標局,經審核後,予以變更。
變更其他註冊事項時,變更的內容應寫清楚、具體;申請時,只可縮小商品使用範圍,不能擴大商品使用範圍,如擴大應重新提出註冊商標申請。
商標核準註冊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註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並、兼並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七條 申請人變更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_申請人轉讓其商標註冊申請的,應當向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_
第十八條 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_商標註冊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並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並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_本條第二款關於受理條件的規定適用於辦理其他商標事宜。_
第十九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分別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壹天申請註冊的,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其申請註冊前在先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協商,並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局通知各申請人以抽簽的方式確定壹個申請人,駁回其他人的註冊申請。商標局已經通知但申請人未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未參加抽簽的申請人。_
第二十條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要求優先權的,申請人提交的第壹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應當經受理該申請的商標主管機關證明,並註明申請日期和申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