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標在公示期有人提出異議的,商標申請人在收到通知書後應及時提供針對異議的答辯材料,然後等待商標局的裁定。如果沒有出現異議不予受理的情況,要做好提起異議復審申請的心理準備。以下由我本人為您介紹商標公示期有人提出異議怎麽辦以及相關知識,壹起來看看吧。
壹、商標公示期有人提出異議怎麽辦 1、商標被異議後,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商標異議答辯 商標局受理商標異議後,將向商標申請人發出《異議答辯通知書》,要求商標申請人在規定時限內就商標被異議情況陳述事實和理由,提供書面的異議答辯材料。對商標申請人來講,收到通知書後可以選擇提供材料也可以選擇不提供相關材料,這並不影響異議程序的進行。 2、多方面考慮商標異議裁定,是否提出異議復審 根據新《商標法》規定,商標局做出準予註冊的異議裁定,被異議商標就可以註冊了,異議人不能再提復審,商標申請人就可以拿到商標註冊證。如果做出不予註冊的裁定,商標申請人(被異議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異議復審申請。在舊《商標法》施行期間,大量的異議復審是由異議人因異議不成向商評委提出的,也有部分復審是異議成立由被異議人(商標申請人)提出的。在新《商標法》實施後,異議不成後該商標已經獲得註冊權,異議人不能再提異議復審,而只能對該商標向商評委提出爭議。因此,新法實施後,異議復審的數量應該有壹個比較大的減少。商標申請人在異議成立的情況下,需要謹慎應對,考慮具體情況再決定是否啟動異議復審程序。 3、接受復審結果或啟動司法程序 新法廢除了行政終局裁定的做法在保留異議復審程序的基礎上,增加了司法救濟程序,即根據新法第33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異議復審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復審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雖然對於商標復審案件采用行政訴訟模式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但畢竟為當事人提供了作為權利的最終救濟方式——司法救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準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二、商標異議申請需符合哪些條件
提出商標異議申請的可以是任何人,但必須滿足兩個前提條件: 壹是與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 二是認為該商標違反禁用條款。與此同時,商標異議在提交文件上也需要滿足相關的條件: 1、壹件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壹個商標註冊申請號的商標提出異議,每件異議申請書件應提交壹式兩份。 2、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其他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用打字機打印,有關證據應編排目錄及相應的頁碼。 3、被異議的商標及其初步審定號類別、被異議人(以《商標公告》上的商標申請人為準)的名稱及地址務必填寫清楚;被異議商標如果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申請註冊的,還需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 4、提出異議的異議人的名稱及聯系方式務必填寫清楚,並在申請人章戳位置加蓋與異議人名義相同的印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須簽字或蓋章)。 5、異議人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身份證復印件等。
三、商標異議哪些情況不予受理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商標異議申請有以下幾種情況的,商標局將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1、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 2、申請人主體資格、異議理由不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 3、無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4、同異議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針對同商標再次提出異議申請的。 所以,如果商標被搶註,壹定要把商標異議申請材料都準備齊全,然後再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商標局是不予受理的。
上一篇:商標被侵權如何維權?下一篇:網吧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