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購買商品的時候往往會通過商標以此來分辨商品的好壞以及分辨商品是否屬於正品,那麽,在我國法律上,對於商標過戶手續所需要哪些材料?以下內容均為知識產權收集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以下內容能為您心中的疑惑找到答案.
壹、商標過戶手續所需材料
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壹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註冊大廳索取。也可在專業知識產權網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2、《商標轉讓申請書》壹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3、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4、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二、商標轉讓的流程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壹方的行為。商標轉讓壹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申請轉讓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三、註冊商標轉讓註意哪些問題
1、受讓人必須具備法定條件。即我國的受讓人必須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受讓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其所屬國與我國訂立有協議.或者有***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對等原則辦理商標註冊。
2、為了維護商標的識別功能,防止發生誤認、混淆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響,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必須壹並辦理。
3、為了防止註冊商標轉讓糾紛,轉讓人和受讓人要簽訂註冊商標轉讓協議。註冊商標轉讓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約定。
4、為了保護用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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