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商業主體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的,能夠將其商品或服務與其他市場主體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區別開來的標誌;
2、註冊商標是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其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與註冊商標的區別在於有沒有經過商標局審核,受不受法律保護,其持有人是否享有專用權。
商標註冊後,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註冊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而未註冊的商標則不能受到這種保護,只能自己使用,如果使用過程當中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則使用人只能在自己在先使用的範圍內繼續使用商標,不能擴大使用範圍,還有可能面臨被他人起訴商標侵權的風險。對於馳名商標,商標註冊的好處就更加明顯了。商標是指產品或服務的標記。
商標的作用,是以壹定的外部標記來區分產品或服務。可以這樣說,商號是企業的名字,而商標則是企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名字。商號和商標的***同作用,都在於為客戶提供識別標記,引導消費者的選擇,擴大自己的市場優勢,為企業管理和經營服務。
註冊商標,是指經商標管理機構依法核準註冊的商標,商標的註冊需具備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註冊商標的具體種類包括:證明商標、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且申請人在申請註冊時,應當按自己擬經營的範圍和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