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侵權案件中,法律規定了對商標權人的損害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商標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金額通常根據侵權人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利益或者商標權人因侵權行為所受到的損失來確定。
在確定賠償金額時,法院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商標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侵權範圍以及侵權對商標權人造成的實際損失等。如果商標權人能夠證明其因侵權行為遭受了實際損失,法院將根據損失的程度來確定賠償金額。
除了實際損失,商標權人還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合理的維權費用,包括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這些費用是商標權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侵權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商標侵權法律規定了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根據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商標權人所受到的損失來確定,並考慮多個因素。除了實際損失,還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合理的維權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由侵權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