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可向市工商局商標管理處或工商分局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科投訴,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請求的,應當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人的姓名和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和侵權行為發生的地點。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具有涉外代理權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商標侵權投訴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1),投訴。列出被投訴人、被投訴人的地址、侵權事實、投訴要求、法律依據,以及投訴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投訴日期和代理人的相關文件。(2)營業執照。提交復印件的,由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3)商標註冊證。提交復印件的,須加蓋商標所有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公章。(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物品、商標標識、相關票據或者照片等。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投訴不予受理:(1),被投訴人不明。(二)涉嫌侵權的事實不清。(3)提供的投訴文件不完整,超過三天仍未完成的。(4)、超出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五)投訴人就同壹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發現商標侵權怎麽辦?首先,我要註意證據的收集。因為只有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才有利於行政執法機關或司法機關盡快認定某壹行為是否屬於侵權。所以,證據是辦案的前提。訴訟法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壹切事實都是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時,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這壹原則。也就是說,要盡力找到與案件相關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商標問題需要自己處理,尤其是商標侵權。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如果我不能合理處理,商標的經濟價值和商業化程度都會受到影響。所以我不得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程序操作,但是對具體細節的關註才是問題的核心。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二)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造成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