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申請流程是: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並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擬寫異議理由並附相關證據;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二)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在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費。
(三)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商標異議是多久?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註冊公告的前壹天。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有相應的證據支持。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並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最後壹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後的第壹個工作日。
申請商標爭議答辯的條件商標爭議答辯是指被爭議人在自己申請的商標核準註冊後被提出爭議,為了維護商標權的合法合理使用進行的答辯。
商標爭議答辯申請的必備條件:申請爭議答辯人必須是商標註冊人,並且核準註冊商標被爭議人提出了爭議;在爭議答辯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答辯資料。
商標爭議答辯人需要準備:申請人簡介、已註冊商標使用和宣傳情況;提出爭議答辯的理由,其理由必須是被爭議商標與已註冊在先的商標(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況。《商標爭議答辯申請書》;企業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代理申請,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提交爭議答辯申請後,壹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發出《商標爭議答辯申請受理通知書》;
壹年半到兩年左右的時間,商標局會發出《商標爭議裁定書》。
爭議當事人中任何壹方對爭議裁定結果不服的可以提出爭議復審,對爭議復審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異議答辯時間,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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