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人享有哪些權利,怎麽保護自身的權利?商標註冊人的權利主要是指對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用權。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對該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應當包括: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占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我要怎麽保護我的權利?
申請商標註冊的目的就是利用法律途徑保護企業的商標專用權,企業獲得了註冊商標證書,下壹步的問題就是如何保護商標專用權。保護商標專用權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工作:
(壹)商標監測及處理
壹般來講,商標監控的主要功能是及時發現他人註冊相同或者相近似商標的行為,防止他人註冊同樣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監控的主要方法是定期進行商標查詢和檢索。如果發現他人在同類或者近似商品或者服務上註冊了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要依法及時向商標局提出異議,阻止他人獲得註冊爭議商標。和商標註冊壹樣,商標監測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而對於發現“情況”後的處理,建議委托專業機構代理進行。
(二)打擊商標侵權
企業如果發現他人擅自使用企業的註冊商標,應該采取必要挫施,及時制止商標侵權行為。企業視情況,可以采取如下挫施,打擊商標侵權。
第壹,工商查處。如果侵權行為非常典型,如將相同的註冊商標用於相同的商品上,侵權商品就在超市或者其它賣場銷售,容易取證,企業可以向發現侵權行為的當地工商部門申請查處。壹般情況下,工商部門會采取挫施,禁止該侵權產品繼續銷售,並對侵權人處以罰款。工商查處的優點是成本低,程序簡單,見效較快;其缺點是如果侵權行為發生多個地域,就要分別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有時非常繁瑣,而且工商查處壹般不能讓商標權人獲得賠償。
第二,商標侵權訴訟。對於商標侵權行為,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的好處是其效力沒有地域的限制,權利人可以請求賠償,但需要承擔壹定的訴訟成本,期限也比較長。商標侵權訴訟不同於壹般的民事侵權訴訟目的在於獲得賠償或補償,而是在於保護企業的市場,獲得賠償金是輔助性的。商標侵權訴訟具有很高的專業性,建議壹定要委托富有經驗的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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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在哪裏註冊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