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違反申請
《商標法》規定,不能作為商標使用的幾種標記,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如果不小心把不允許的標記作為商標使用,將被駁回,不予註冊。同時,由於社會的快速發展,商標註冊會出現壹些以前沒有出現過的問題,可能會因為對公眾利益造成不利影響而被駁回。
2.缺乏獨特的特征
通用名稱通用品牌不能作為商標註冊,因為其涉及的產品涵蓋了常用名詞或名稱;申請商標過於簡單,比如使用簡單的線條和普通的幾何圖形,審查員也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它只是描述了產品的特點,還缺乏明顯的特征,所以因為沒有辨識度而被拒絕。
3.公告期受到質疑。
商標註冊還有異議風險,發生在商標註冊的後續程序中。商標申請通過商標局審查後,將進入為期三個月的商標公告期,也稱異議期。任何人、任何企業對商標申請有異議的,可以在三個月內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異議程序的結果也會導致最終商標註冊的不確定性。
4.審查員的主觀判斷
商標審查不是機器審查,而是商標審查員的人工分析判斷。雖然商標審查員對壹個商標的近似性、顯著性和禁止性條款的判斷大致相同,但還是有壹些細微的區別。可能是由於知識水平不同,對商標法近似判斷的理解不同等。,導致不同的判斷結果,審查員的主觀判斷失誤可能導致商標被駁回。
5.與國外商標和馳名商標撞車
外國商標在國外申請後六個月內在中國申請商標的,根據該外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根據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與馳名商標的碰撞,是對某壹行業不為公眾所知的馳名商標的申請。如果詢價沒有做好,這是可以避免的風險。
6.商標近似
無論是文字商標還是圖形商標註冊,或多或少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其中包括字形、讀音、詞義的相似性;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都差不多;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後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相似;面對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在商標註冊前進行近似查詢。無論是文字商標還是圖形商標,好的詢價可以避免因近似原因導致註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