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大廳辦理。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郵編:100055
辦公時間:8:30-11:30 13:30-16:30
咨詢電話:86-10-63219616 86-10-68027820
86-10-63219612
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205辦公室。
三、辦理流程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壹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 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確認提交申請→ 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 →領取規費收據
申請人領取收據後,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工作就已完成。商標局會向申請人發放各種文件。商標註冊審查程序請參閱《商標註冊流程圖》,申請人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到商標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
四、申請前的查詢(非必須程序)
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壹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壹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以後再提交申請書。
五、商標註冊申請手續
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商標註冊申請書》
1. 每壹件商標註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1份。
2.《商標註冊申請書》可以以紙質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以紙質方式提出的,應當打字或者印刷。以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的,具體要求詳見網上申請相關規定。
3.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申請人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4.臺灣地區申請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並要求臺灣地區優先權時,應當適用臺灣地區申請人專用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5.《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要求詳見《商標註冊申請書》所附填寫說明。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1.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辦學許可證、期刊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
3.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不能作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申請人為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壹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三)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1. 《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
2.申請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國籍。
3.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四)直接辦理有經辦人的,應當提交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商標圖樣
1.每壹件商標註冊申請應當提交1份商標圖樣。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2.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於10厘米,不小於5厘米。商標圖樣應粘貼在《商標註冊申請書》指定位置。
3.以三維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並應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申請人應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該商標圖樣應至少包含三面視圖。
4.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並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加以文字說明,說明色標和商標的使用方式。
5.以聲音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並在商標圖樣框裏對聲音商標進行描述,同時報送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以及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說明”欄中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
⑴聲音商標的描述。應當以五線譜或者簡譜對申請用作商標的聲音加以描述並附加文字說明;無法以五線譜或者簡譜描述的,應當使用文字進行描述。
⑵聲音樣本的要求:
①通過紙質方式提交聲音商標註冊申請的,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當儲存在只讀光盤中,且該光盤內應當只有壹個音頻文件。通過數據電文方式提交聲音商標註冊申請的,應按照要求正確上傳聲音樣本。
②聲音樣本的音頻文件應小於5MB,格式為wav或mp3。
⑶商標描述與聲音樣本應當壹致。
(六)要求優先權的,應當提交書面聲明,並同時提交或在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譯文。未書面聲明或申請/展出國家/地區、申請/展出日期、申請號欄目填寫不完整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或證明文件不足以證明其享有優先權的,優先權無效。
(七)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並附送肖像人的授權書。授權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肖像人已死亡的,應附送申請人有權處置該肖像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不須附送授權書。
(八)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
(九)國內大陸地區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當註意符合《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註意事項》的相關要求。
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之規定,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註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當註意以下事項:
1. 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負責人的身份證;
⑵營業執照。
2.申請人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簽約人身份證
⑵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經營者的身份證;
⑵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4.申請人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當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申請人為除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之外的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的,應當以其在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
5.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十)為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