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提交中國商標轉讓申請有兩種途徑:1.紙件提交;2.電子提交。二者的區別是紙件提交後下發的證明為紙質文件,電子提交的申請官方將不再下發紙質的證明文件,二者的法律效力壹樣。
壹、轉讓紙件方式提交,需要如下文件原件:
1.經轉讓人和受讓人***同蓋章的轉讓申請書1份;
2.經轉讓人和受讓人分別蓋章的轉讓代理委托書各1份;
3.經轉讓人和受讓人分別蓋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各1份。
二、轉讓電子提交申請,需要如下文件彩色掃描件:
1.經轉讓人和受讓人分別蓋章的轉讓代理委托書各1份;
2.經轉讓人和受讓人分別蓋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各1份;
3.經轉讓人和受讓人***同蓋章的轉讓聲明文件復印件1份。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有近萬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選擇哪種方式,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準備好商標轉讓材料就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註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
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材料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壹定修改並回復。這些文件壹般通過郵局郵寄,鑒於中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所以,若是自己去辦理可能會影響商標轉讓的進程。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註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轉讓註冊商標商標轉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