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商標註冊相比,商標轉讓應被視為壹種相對簡單的方式。從取得商標的時間、取得商標的成功率、商標的價值等方面可以證明,商標轉讓比商標註冊更有價值。如果要轉讓商標,在簽訂商標轉讓合同時應註意哪些法律風險?
1.商標轉讓人應註意
顯然,受讓方僅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企業,以及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向未經合法授權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轉讓商標權是有限的。
商標轉讓費應盡可能約定分期支付。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的,其余費用在商標轉讓批準公告後支付,避免在商標轉讓批準公告後壹次性支付。
2.商標受讓人應註意
合同應當明確規定,轉讓人依法享有被轉讓商標的專用權,商標專用權有效。合同應附有商標註冊證。需要提醒的是,受讓方不僅要依賴轉讓方提供的商標註冊證,還要調查轉讓方是否為商標註冊人。此外,還應了解商標註冊人的名稱和地址是否與轉讓人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相同。轉讓人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名稱與轉讓商標註冊證上的名稱、地址不符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轉讓申請。
為了防止不同的生產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在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中使用同壹商標而產生混淆,引起消費者的誤解。應當明確約定,商標權人轉讓其註冊商標時,應當與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中註冊的其他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壹並轉讓給同壹受讓人。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後續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網上使用許可證》的有效性,被許可人可以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人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應明確約定商標權的許可狀態。
3.雙方應註意商標轉讓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核準公告之日止,受讓人未取得商標專用權。在此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明確約定。
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同向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轉讓申請。
以上是指商標轉讓雙方在簽訂和履行商標轉讓合同時,應充分了解和理解所轉讓的商標,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商標轉讓的有關手續。以避免壹定的法律風險。如有商標轉讓等其他事項,可到八戒知產商標網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