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2、轉讓申請提交壹個月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註冊人地址給註冊人抄送壹份《受理通知書》。因此填寫時要寫清楚地址,並保證能即使受到郵政包裹。
3、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因為商標轉讓審核所有反饋信息都是通過郵政寄件方式傳達,留的地址要確保能及時
4、轉讓申請核準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並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6、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7、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9、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註意事項
中國多地郵政件收取不便,為避免耽誤回執時間,建議所屬地區偏遠不易收件的,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較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