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品名"是地理標誌的核心內容。具有惟壹性和不可重復性。壹個產品每個區域只能申請壹個。如“章丘大蔥”“膠州大白菜”。並依據先報先註冊的原則受理,已申報產品則不再受理註冊。同時申報成功的地理標誌證明商標註冊者可獲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標管理權以及地理標誌專用標識的專用權。
二.掌握產品的定價權提高產品的收益率
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標桿。經過跟蹤調研帶有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農產品價格普遍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價格比沒有註冊保護時的價格,平均增長了87.69%,將近翻了壹番。
三.有利於提高產品形象和企業原有商標品牌含金量
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為有形標誌,可以直接印制在產品外包裝和原材料說明書上。對於註冊了商標的產品和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同使用時,便可以在本地和全國同行範圍內打出差異化,增加競爭力的同時還體現出產品的高大上形象。對於沒有註冊商標的產品,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更是絕佳的品牌選擇。
四.獲得地方政府宣傳推廣和政策支持
地理標誌產品更具有顯著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壹些地區開始利用地理標誌打造地方特色經濟的“名片”,擴大產品銷售量,取得了顯著的品牌效益和經濟效益,是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如“章丘大蔥”、“棲霞蘋果”、“沾化冬棗”、“明水香米”等等。
對於地理標誌產業發展較為重視的地區,政府專門制定了壹些獎勵機制和措施。
五.在法律上擁有維權、追損的民事訴訟權利
註冊成功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產品,工商監管部門即可受理來自社會、群眾或申報主體任何壹方對於該產品的投訴維權。申報主體針對假冒、偽劣或損害產品信譽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行為有權追究違法當事人給予事實上的經濟賠償。
六.獲得對外貿易的針對地理標誌產品的相關優惠政策
根據產品的類型、海關和外貿政策不同,產品企業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