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定的法律條件下,也可以由敗訴方承擔。比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律師費由債務人承擔,對第三人負責的第三人需要承擔部分律師費。在停止知識產權侵權和商標侵權行為時,被告需要按照原告勝訴後國家制定的律師費收費標準支付原告部分律師費。
壹、被告的訴訟費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
2.版權側重於為停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中因未能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二、律師費需要考慮的因素:
1,花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度;
3.客戶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三、敗訴方承擔律師費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法律規定的案件,如交通事故、醫療糾紛、人身傷害等人身侵權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實現有擔保債權的案件;網絡侵權案件;商業仲裁案件。
2.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未來訴訟中敗訴方承擔律師費,法院壹般都會予以支持。
四。支付法律費用的時間:
壹般在簽訂委托合同後的壹定時間支付。另外主要根據合同確定,付款時間可以協商。此外,它也是壹種風險因素:
1.如果不是風險代理人,壹般是簽訂委托合同後支付。
2.如果是風險代理人,簽訂委托合同後,先支付壹部分必要的費用,其余的在審理後按照約定的比例支付,但風險代理人的律師費較高。
支付律師費有兩種方式。壹種是簽合同時付給律師,按比例支付。另壹種是打完官司後再支付,屬於風險代理,費用較高。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費用應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題材;數量;質量;價格或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