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答疑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10天提交給招標人,澄清郵箱:sdgtrz@163.com,同時將澄清文件的PDF版和word版發送至該郵箱。澄清請求文件應註明投標人名稱和招標項目。如果未按要求註明,招標人有權按未收到澄清請求文件處理。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5日前答復,答復不說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