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效率、安全、流動性原則。作為企業法人,盈利是商業銀行的首要目的。
2.依法自主經營的原則。這是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法人的具體體現,也是市場經濟機制運行的必然要求。
3.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原則。存款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儲戶是商業銀行的基本客戶。
4.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商業銀行和客戶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5.嚴格保證貸款人的信用,依法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6.依法經營,不損害公眾利益。
7.公平競爭。
8.依法接受央行和銀監會的監督管理。
相關規定:
《商業銀行法》第四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律,以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幹涉."“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商業銀行經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