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就可以賣。已經發售近7年了。“2065438+2006年9月起,國家有條件放開河豚養殖和銷售。”記者聯系了盒子魚的供應商、江蘇中陽魚世界零售業務負責人盧強。他提供了河豚魚養殖和加工的文件以及企業的營業資質。
記者看到,2065438+2006年9月發布的《農業部辦公廳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有條件放開養殖東方紅鰭和東方暗條紋加工經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實提出,符合條件的河流可以養殖上市。
具體來說,《通知》明確,養殖河道和魚源基地應當備案,養殖河道應當由有資質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後方可銷售。加工河魚企業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加工企業有註冊的河魚源頭基地;有河道處理設備和技術人員,具備專業辨別河道品種的能力,熟練掌握河道安全處理技術;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健康管理體系。
通知還指出,對外銷售的河_加工產品應提前包裝,在包裝上貼有可追溯的二維碼,並註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