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采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托管、接管、行政重組等風險處置措施的證券公司,評級為E類公司,評價分值為0分。評價得分低於60分的證券公司被劃分為D類公司。
(1)A類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在業內最高,能夠較好地控制新業務、新產品的風險。
(二)B類公司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風險管理能力,能夠在市場變化中較好地控制業務拓展的風險。
(3)C類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與其現有業務相匹配。
(D)D類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較低,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
(五)E類公司潛在風險已成為現實風險,並已采取風險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