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滿足壹定條件會倒閉,但倒閉的可能性較小。而上市公司破產,首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資產壹般要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才考慮股東的利益。即使到了破產的時候,仍然可以進行破產重整。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80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