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起或者集資設立,也可以由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誕生於18世紀的歐洲。必須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實行內部管理,對外代表公司。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20條
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