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武漢買房的條件
在住房限購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兩年(含兩年)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已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定。
二、在武漢買房首付比例
(壹)本市戶籍:
1.首套房,在武漢無房無貸的,可以在限購區買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2.二套房,在武漢擁有1套住房(無論貸款是否結清),可以在限購區域買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50%,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於70%。
3、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漢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不允許在限購區域買房。
(2)非本地戶籍:
1.購房條件,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在武漢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兩年(含兩年)的證明。
2.首套房,在武漢無房無貸的,可以在限購區買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3.二套房,在武漢已擁有1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購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壹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