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設基金申報的計稅依據是經營收入。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門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對於企業來說,是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的。企業應當在月末或者季度末計提,在次月或者季度支付。條目如下所示:
借方: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
付款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貸款:銀行存款。
地方政府專項資金壹般按銷售收入的0.5%確定。1%計算支付。
借:應交稅費-水利基金貸:銀行存款。
論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提取和繳納。無需墊付:管理費用-地方水利建設基金。貸款:銀行存款。
預借貸款: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其他應付款-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實際支付時:其他應付款——地方水利建設基金。貸款:銀行存款。
以上內容是關於水利建設基金的會計分錄等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