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府官方網站有它的目錄。
但如果用這種手段把金融業務捆綁起來,他賺到了和保險公司合作的錢之後,就失去了壹條胳膊,後續的麻煩就不去管了。只有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和妳協商。不能說他非法經營小貸以外的業務,可以消滅證據。沒有證據證明他在保險代理業務上超出了業務範圍,因為妳壹交錢,收錢收單的人很可能就是直接從保險公司來的。要不要交這個保費,是雙方同意的問題。妳自己想想。
如果妳沒有去他的公司,只是認識了壹個人,如果妳不放心,就按照上面政府網站上寫的貸款公司地址,直接上門咨詢。是不是每個人申請他的貸款都要先辦理保險?如果有,這個保險是貸款公司的代理人直接推銷的還是保險公司的人推銷的?可以偷偷帶錄音筆錄音作為證據(錄像更好,但也有危險),可以作為證據之壹去銀監局起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