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5438+10月65438+10月5日,中國證監會上海稽查局在三大證券報上發布公告,稱上海廣通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唐能通根據《證券法》第壹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邀請您於6月65438+10月31日前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稽查局接受調查。公告壹出,媒體報道鋪天蓋地。當時業內普遍認為,稽查局通過在媒體上公告的方式通知當事人接受調查是非常特殊的。然而。知情人不容易透露這件事。簡單來說,唐的技術影響了壹部分人的利益,那麽結果可想而知。妳知道些什麽!妳可以搜索看看這些信息。對唐能通事件的權威評論是人民網的兩篇文章:大家可以百度壹下《人民網唐能通先生離職後》和《人民網政府部門實施資質證書無法律支持》。唐能通事件已經過去十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