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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借方:利潤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貸款: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標準:

《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將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這裏不考慮公司需要彌補虧損的情況。如果公司繼續盈利而不虧損,可以按照所得稅後凈利潤的壹定比例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

擴展數據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

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在於各自提取的依據不同。

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有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依據。

任何盈余公積的提取由企業自行決定。

公司法

《公司法》第167條第3款規定:“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何公積金。“是否提取公積金以及提取比例由股東會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和盈余情況決定,法律沒有強制規定。

百度百科-法定盈余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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