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註冊資本為6543.8億元人民幣,由財政部撥付。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需經財經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執照》,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和副總裁1名。國務院主席、副主席。行長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負責。
五、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任職資格審查。
不及物動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按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
設立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條件:
1.滿足最低註冊資本。
2.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3.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四、熟悉財務及相關業務的管理和評價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