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們公司談好先出多少定金把公司買成自己的名字,過幾個月或者多久再把剩下的錢轉到對方賬戶上。
公司買下自己的名字後,會用那個公司的資產做抵押貸款,把貸款的錢轉給舊公司的老板。
方法很簡單,用的資金不多,大概占收購的30%到50%,也就是妳最多只需要花壹半的錢就可以收購。
但是這個方法‘考驗妳的談判能力’。如果妳有很強的談判能力,妳花的首付就越少
我之前也嘗試過這種方法,但是我覺得在目前的收購兼並中,這是壹種更實用更省錢的方法!
我給妳舉個例子。以前天津有個商場,賣40多億。買方是溫州的壹個財團。他們的操作方式是:30%定金,剩余70%,五年後。拿了樓之後,馬上把貸款抵押出去,然後把賣家的錢還清。貸款是通過出租和出售樓內商鋪來償還的。
5年後,他們的凈利潤是28億多,40億中他們只用了30%買了樓,剩下的錢其實都是資本運輸賺的。
我相信妳是個聰明人,應該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