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任底薪是指員工不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指標就能拿到的工資。員工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責任,這就意味著類似“不勞而獲”的事情。簡單來說就是員工每個月的“保底”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