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技術型公司,壹般是技術負責人擔任技術研發總監,然後其他人根據出資額或者手頭的資源和社會地位來安排職位,比如有絕對領導地位的人擔任總經理,有人脈關系的人擔任業務負責人進行對外溝通等等。
對於貿易公司或者其他類型的公司,創始人沒有技術,可以直接根據個人專長和資源安排職位,大家壹起協商,比如擅長銷售,負責銷售渠道和團隊,擅長財務。
有些創始人可能擅長相同或相似的領域或資源,所以這取決於我的意願和團隊的整體意見。如果真的很接近,可以實行競聘制或者輪崗制。經過壹段時間的運作,我們會看到哪個更適合這個崗位,然後再做下壹步的安排。
還有壹種情況是創始人不全職加入公司,這種情況很常見,尤其是很多創始人不願意放棄原來的工作。針對這種情況,可以允許他們以股東或董事的身份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
無論哪種工作安排方式,都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公司整體的長遠利益,妥善處理安排過程中的矛盾,讓整個公司和團隊發揮最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