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應當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益的評估公允價值為基礎。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扣除資產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應當在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時,確認轉讓非貨幣性資產收入的實現。
3.個人應在上述應稅行為發生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壹次性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以合理確定分期繳納方案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自上述應稅行為發生之日起不超過五個日歷年(含)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規定了不同類型的企業所得稅收入。企業增資擴股(稀釋股權)是企業股東的投資行為,可以直接增加企業的實收資本(股本),但並未取得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不作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征稅,不存在征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