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業務同質化嚴重,信托公司業務同質化非常嚴重。市場上幾乎所有的信托公司在業務類型上都有很高的相似度。
第三,缺乏核心盈利模式。信托公司目前的利潤主要來源於產品的管理費。沒有其他收入來源。
第四,信托公司在做業務的時候有很多未決訴訟。因為壹個項目出了問題,肯定要和融資方打官司,但是打官司往往要很長時間,官司不斷。這直接影響到證監會在上市過程中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