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房屋性質;20年內的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格)、產權清晰;
2.抵押人身體健康;
3.抵押人近24個月內未參與信用調查。
4.抵押人能證明還款來源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第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資金的實際用途是否明確。
準備程序: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提供單身證明);
2.借款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3、家庭財產、汽車所有權證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6至12個月個人主要銀行賬戶對賬單(加蓋銀行印章);
5、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6.家庭私人貸款等證明材料;
7.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