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率17%:銷售或進口貨物(另有列示的除外);提供加工、修理和更換服務;
2.稅率為13%:糧食、食用植物油、鮮奶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氣、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制品;書籍、報紙和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整機)、農膜;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農產品(指各種動植物初級產品);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3.稅率0%:出口貨物;
4.稅率為11%:交通運輸、陸路(含鐵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服務業;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快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5.稅率為6%:現代服務業、R&D和技術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物流輔助服務業、鑒證咨詢服務業、廣播電影電視服務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會計核算健全、能提供準確納稅信息的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登記。非小規模納稅人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