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收入的遞延確認。
減緩確認銷售收入的時間和周期,壹般稅務的觀點是三個月內確認收入,但實際操作中可以放得更久,前提是妳有合理的解釋。這樣做的目的是使每月的費用更平均地分攤在當月的金額中,以抵消“應納稅所得額”,即利潤總額。
第二,面對高額利潤,在成本上考慮。
除了上面的方法,其實上面的方法還需要下面的配合和互補。就是增加企業的運營費用。包括(工資、差旅、其他等。),當然包括雇傭的人工成本,他人提供技術服務的服務費,專利使用費等。
三、還可以加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增加成本,沖減當期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