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金成本低。債券的利息可以稅前支付,具有扣稅的作用;此外,債券投資者的投資風險低於股票投資者,因此他們要求的收益率也較低。因此,公司債券的資本成本低於普通股。
(2)具有財務杠桿。債券利息是固定費用,債券持有人除利息外不能參與公司凈利潤的分配,但擁有財務杠桿,在息稅前收益增加的情況下,會使股東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募集資金為長期資金。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壹般為長期資金,企業可使用1年以上,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4)債券融資範圍廣,金額大。債券融資的對象非常廣泛,可以從各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可以從其他法人單位和個人處籌集資金,因此融資比較容易,可以籌集到大量的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七條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公司債券的期限為十年以上。。
(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3)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發行公司債券的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