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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承銷證券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承銷方式有兩種,壹種是代銷,壹種是包銷。

1.委托

代銷是證券代理銷售的壹種形式。發行人與證券公司簽訂代銷協議,根據協議條款在約定的期限內賣出所發行的證券。到約定的期限,部分未售出的證券將返還給發行人,證券公司不承擔責任。代銷實際上是發行人和承銷商之間的壹種委托代理關系。因為承銷商不承擔銷售風險,所以代銷傭金低。

承保

核保有兩種,壹種是全額核保,壹種是余額核保。

全承銷是指承銷商與發行人簽訂協議,承銷商以約定的價格買入全部約定的證券,然後以略高的價格向社會公開發售,即承銷商低價買入,高價賣出,賺取的中間差價就是承銷商的利潤。如果證券不能出售,則全額承銷;風險由承銷商承擔,所以風險較大,但其收益高於代銷傭金。

差額承銷是指承銷商與發行人簽訂協議,在約定的期限內發行證券,收取傭金。約定的銷售期限屆滿時,銷售後剩余的證券由承銷商按約定價格全額認購。余額包銷其實就是先代理再包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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