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紀人的傭金收入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組成,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券商的展業費用比例暫定為每筆收入的40%。證券經紀人以壹個月內取得的傭金收入為壹筆收入,每筆收入扣除實際發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扣除規定的展業成本。余額按個人所得稅法計算繳納,證券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分析
傭金收入是指交易完成後,客戶按照實際成交金額的壹定比例向受托證券公司支付的費用。傭金也是證券公司代其完成交易後的營業收入,或手續費收入。傭金收入是商業活動中的壹種勞動報酬,是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介機構在商業活動中提供服務的報酬。傭金收入涉及會計核算問題,有顯性傭金和隱性傭金,應該是違反財務制度的。
3.傭金支付有哪些證據鏈?
1,服務協議或銷售合同;
2、銀行支付憑證、個人能提供的現金收據等。;
3.委托協議或合同;
4.傭金支付結算進度說明;
5.傭金收款人出具的合法傭金文件和發票;
6、傭金計算及分配表等。;
7.受托方資格證明或營業執照、自然人身份證明、資質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