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企業在進行並購時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完成審核流程後才能完成並購。發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60日內,收購人未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收購人應當在公告期滿後的次壹個工作日通知被收購公司,並予以公告;此後每30天公告壹次,直至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在作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要約收購報告書公告前,收購人擬自行取消收購計劃的,應當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收購人不得對同壹上市公司再次進行收購。
法律依據
《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三條
公眾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眾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二)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轉讓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購買的資產應當是產權清晰的經營性資產;(三)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利於提高公眾公司的資產質量,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重組後可能導致公眾公司主要資產為現金或無特定業務的情形;(四)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利於公眾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
上一篇:濱江IOT鎮(國家物聯網產業示範基地)屬於哪個區?下一篇:中國供銷(海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電話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