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許可證,即金融機構的營業執照,是授權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目前金融牌照分別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發放。只有取得相應的牌照才能經營金融業務,申請牌照時對業務範圍有限制。
擬審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銀行、保險、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信托、券商、融資租賃、期貨。最有價值的金融牌照是銀行、信托、證券、基金、保險、期貨、租賃。
申請不同的金融牌照,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申請時最好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提交完整的資料。有些執照很難申請。而且有些領域的金融牌照獲批時會有數量限制,越往後申請越難。
不同的金融牌照需要不同的註冊資本。例如,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在全國範圍內提供支付服務的企業最低註冊資本為人民幣6543.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