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程序
(1)訂立股份買賣合同。合同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可以是書面的或口頭的。如果某壹特定股票的銷售合同已經簽訂,該股票的產權立即轉移給買方,買方有權在公司宣布以後的股息時享有該股票。但是,對於公司來說,擁有股權和享有分紅的人是在冊股東。
(2)提交適當的轉讓文件。公司章程可能要求以契約的形式轉讓股份,但這種情況很少見。股份轉讓文件的常見形式是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文件。
(3)報名。公司章程規定股份轉讓登記的,董事會應當遵守。
根據法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可以拒絕登記股本尚未繳足的股份的轉讓,以及任何公司擁有留置權的股份的轉讓。此外,私人公司的董事會可以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而無需說明理由,無論有關股份是否已繳足其股本。
通過股份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不僅承認受讓方為股東,還接受受讓方為公司新成員。
註冊後,如果公司成員轉讓其所有股份,公司將取消其在成員名單中的成員資格,補充新成員的數據,並向新成員發行新股。如果公司成員轉讓其部分股份,公司將保留其成員資格,並根據轉讓後其持有的股份發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