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債務相互獨立。如果是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總公司有義務償還分公司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七十八條規定,企業法人在其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被裁定為被執行人。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壹百壹十五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貸款。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