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子公司向母公司繳納利潤後,母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從各種渠道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為總收入。包括: (壹)銷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財產轉讓所得;
(四)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所得總和。包括:
(壹)銷售商品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財產轉讓所得;
(四)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